好吧,总结一下

七 戈 发表于 2010-02-08 20:00:46

岁月匆匆,年关又临近。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没有小园香径独徘徊的闲情逸致,只能自言自语写个总结吧。

要说精彩,2009绝对是牛叉的一年。要说自我成就感,开始有了那么一点点。

用一句话来概括:老子一没蜗居,二没啃老,当着半个房奴,避免未来成为孩奴,要说没有一点成就感恐怕八戒都不相信。

09年,取得如此骄人成绩,自我感觉都快成为反D反社稷的时代楷模了。可以说,这跟当前国内政策导向完全的背道而驰了。叫我也很不好意思,竟然一不小心成为了反社会--主义的那么一小撮不明真相和政策导向的破坏分子。这事不能细说,说多了有可能从bullog变成bullock了。

说说最得意的两个事:其一,终于是实现了两年以来的一个夙愿,搞了一个助学金,当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兄弟们支持的结果,是t老师的辛苦穿针引线,在此一并谢拉。其二,搞了一个发债项目,目前为止,一切正常,在此过程中没有出现纰漏,客户中难搞的一个家伙对我的态度明显改善也算是对我工作能力的侧面反映。

说说最兴奋的两件事:一件是HH的降临;一件是考试连中,加薪成功---就是考试费报销没有着落留下些许遗憾。

说说遗憾的事:第一、思思结婚没有过去;第二,好像也没有什么了。

说说新年愿望吧:
1.弄个x200;
2.给AL全面升级一下,无论是软硬件都给升级:硬件呢买个手表,配付眼镜,软件能弄弄美容美体什么的;
3.给HH弄份保险;
4.也是最最重要的,最后一跃成功,结束不断考试生涯,实现人生重心的转移(想想每次回家除了外出应酬,就是看带回家的几本书,就觉得对不住老爸老妈。)
5.凑五个吧,四个有点不吉利:家人健康,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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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那么回事[3]

七戈 发表于 2010-02-07 19:25:44

话说周三就把事情搞定,这就意味着明日即可回家了,我的心里好稀饭。晚饭约郑大仙及其夫君吃自助,顺便推销了一下我们的助学金计划,得到积极响应,不错,又拉了一个入伙的。

一夜无话,天明出发。沉重的背包是给老爸们带的自酿杨梅酒。

见到月余不见的女儿,小囡囡已经越发的可爱,开始出现半社会性质的微笑。老妈看到这小家伙不知会不会想我小时的样子。。。

三天很快过去,明天就要返回杭州,但是据说明天会有大雪,结果真的很准,当我拎着厚重的行李达到滨海机场的时候,果然被告知飞机停飞,shit,tm的怎么就不能提前短信通知一下我们呢?我心里把携程和厦航给fxck了几个来回。事后证明,fxck的还不够,等到四号深夜回到杭州后,回家拿了病历卡就直奔医院,等待我的是三天的咳嗽、发烧和头痛。

人生第一次因为感冒去看医生、挂盐水。十多年来的也是第一次感冒并发烧。难道这是一个分水岭?人生真他妈的变化无常,躺在病床上我不止一次这么想。孤独的一个人,在千里之外的异乡,看着窗外飘过的白云和飞过的小鸟,这就是我年少时的异乡闯荡之梦的现实版么??

情绪低落的时候,我想到了那个会哄我的小囡囡,我就笑,开心的笑,笑得邻近的病友和陪护以为我是神经病。我不在乎,我真的不在乎。年近三十了,我终于开始学着不再压抑自己的情感,只要无损他人,无关他人,我为什么要隐藏或是压抑呢?

人生开始新的篇章,其实也一如往常,我想说:其实,人生就是那么回事。在世的时候就该积极去看、去体会这世界,去努力的做一些事情,如保尔柯察金说的那种在老去的时候能够咀嚼着回忆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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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那么回事[2]

七戈 发表于 2010-02-03 00:15:24

半夜折腾到两点才睡着,因此清晨的复内大街上如流的车马并没有吵醒我。
吃过早餐,踏出酒店,穿过小马路,终于看到了可以说是除了员工待遇之外基本都是世界第一银行的总行。四四方方的建筑犹如一块分层的豆腐块,棱角分明。可惜,我的目的地不再这里,我的目的地在它西侧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寓。一个迷宫般的地方。

地方不大,环境一般,想想真是苦了我们这世界第一大行的领导们。

一天的工作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全部控制在小手心。

第一天收工,没有约人,也没有被约,最后只好痛定思痛,自己约自己在下榻的民族吃一顿简单的自助餐。ps:还带烛光的。

人没有几个,也就十几号人吧,菜码不算多也不算少,只是适合我的还真不多,除了蟹和虾,真就不知道该吃点什么。吃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这羊肉串还不错的。不光是外熟里嫩,这孜然的味道也不是一般的好,有点青县烧烤的问道。不过我也就吃了两串。发现啊,现在越来越没有一个人吃饭的食欲。看着美食没有胃口,你所这要是放在十多年前,还不吃的猫着腰才能会房间??

还是年轻好啊,对什么都有欲望,那欲望,蠢蠢欲动的都。

还是有人一起吃饭比较爽快,一个人太寂寞了。。。。这么想着回到房间,马上联系王磊这死鬼,这厮如今大不一样了,出手阔绰多了,遥想01年去南开看他,吃过饭竟然想AA,如今提前就张罗叫我去他家吃大餐---或来证明是火锅。

话说第二日工作依旧轻车熟路,熬到下班,走路转地铁再走路,终于来到了他和feng妹妹在北京的官邸,恩,很气派的房间,据说将近70平,现在市场价怎么着也要150w了,想想这厮如今也是百万富翁了,果然是精英。

火锅烧好,小酒一喝,那气氛就来了。这厮拿白酒来招待我,还喝的比我快,
你说要是换从前我非撂倒他不可。遥想当年,这小子喝酒总被埋汰,没想到到大学毕业就基本无敌了,要不说人家是精英呢,学什么都快。

冯妹妹韵味偏偏,肚子不见动静,但步伐说明她俨然是十足的孕妇了。跟我家AL当年的孕味无二。据说他们也想要女儿,我就恭喜她,你们终于赶上这波了,这波基本都是女儿。

把酒言欢,不无痛快。时间马上不早,我只好返回。冷清的地下铁,一个清瘦面容的小伙子手持吉他在唱着不知名的歌,缓缓走来,一种冲动叫我掏出所有零钱塞到他的兜中,小伙子很是识趣的停留下来,一曲唱罢,我说,唱一首许巍的吧。

“天边夕阳再次映着我的脸庞,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我和小伙子一起和着,周边的人貌似也受到感染,纷纷掏出一元大钞。。。。我的脑子有点不转轴了,恍惚回到那1994年,那一年的许巍给我们带来了《执着》,那个旋律和声音,与郑钧的《回到拉萨》是与我飞扬青春纠结在一起的不可磨灭的印记。

就是在这一周前,我还和兔八哥在杭州近距离的膜拜了偶像许巍,把“我爱你”的怒吼喊遍了整个体育馆。我知道偶像听不到,但我也知道,这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许巍用歌声,叫我找到了青春的印象,同时又在歌声中,送走了那个青春。

小伙子很可爱,很懂礼貌,在问了一下周边刚刚友情赞助过的几位而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后,继续跟我说:那我就再唱一首许巍的歌送给你,叫《旅行》。是啊,这首歌多应景,我不就是在旅行么?

小伙子很年轻,我希望他不仅仅是业余时间卖唱,而是有朝一日成为一个出色的歌手,虽然我也觉得如今的世道,出道比中彩还难。

五号线转一号线,到了天安门东,看看表11:03,我临时决定跳下车,爬出地面。我的右侧,就是xx的天安门,而他的对面就是xx的碑和xx的扣着腊肉的一块豆腐。我心里感慨,MMD,这就是祖国的心脏啊。我真他妈的自豪。

除了长安街的如龙飞车,人少的可怜,我长嚎一声,却发现前方不远的大兵哥哥用仇恨的眼光射来,很抱歉,叫他们失望了,我并没有自焚的丝毫想法。

从天安门经西单广场到民族,我是一路高歌,词也没有几个对的,但是大爷就是高兴不是。

到了房间一看:11:43,正好,洗吧洗吧,睡觉。

关键词(Tag): 我爱许巍管你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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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那么回事[1]

松树高 发表于 2010-01-28 20:01:52

飞机徐徐降落在T2,走出机舱,需要转乘摆渡车到大厅,走下扶梯的时候,一个人说笑着:国将领导人下机都是这样的。顿时引来哄笑一番。

摆渡车行使的当口,一老一少两个人为世界上存在的帝国而争执不下,老者认为,世界性的帝国只有两个,一为罗马帝国,二为日部落的大英帝国;少者则坚持认为,除了这二者,历史上存在的帝国还应包括西班牙、葡萄牙及拿破仑时代的法兰西帝国。作为我来说,更加倾向老者的说法。这其实涉及到帝国的定义。
少者认为,所谓帝国,其本质体现在武力上以及建立在武力上的势力控制范围,即,帝国要有强大的武力,要有范围广泛的统治区域。不可否认,这当然是帝国的外在特征,也是其建立及形成的基础。但是,若仅仅是强大到能够征服周围的邻邦便能成为帝国的话,是否天骄成吉思汗建立的政权以及日本参谋建立的大东亚共荣圈也能成为帝国呢?显然不能。

至于为什么说罗马帝国和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是世界性的帝国呢?老者没有给出令我信服的理由,我姑且按照老者的逻辑来归纳一下:这里的世界性,不仅仅是硬实力的世界性统治,更是软实力的世界性影响。举个简单的例子,世界上现存的两大法系为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前者起源于罗马帝国,后者起源与大不列颠。

若按此定义,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时期,也应被称为“帝国”,看看整个东南亚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就不难判断出那种“软实力”的深远折射便是中央之国最好的证明。

那美国不是帝国么?是,当然是,不过,我将其看作是日不落大英帝国的延伸。因为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二者都是一家人。

貌似又扯远了。

一个人背着两桶亲酿的杨梅酒、斜挎背包、手拉拉杆箱走出西单地铁站,走进民族饭店的时候,背后已经冒出细腻的汗。你说这知道的是我出差顺便回家,不知道的以为我移民祖国的心脏呢。

夜幕降临的时候,北京名记、有为青年以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大仙三人以北京人民特有的热情向我展现了“北京欢迎您”的真谛,不仅请吃请喝、热情招待,连吃饭来回的打车费都包圆了。

席间宾主交谈甚欢,气氛比中外政要互相接见的气氛还要祥和、热烈。我们也就彼此比较关心的事情亲切的交换了意见。

席罢,我在一片燥热中度过了在民族饭店的初夜。

关键词(Tag): 民族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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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难尽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25 21:49:57

不是痛苦的一言难尽,是高兴的一言难尽
小天使的到来
使我体会到的不仅是欢乐
不仅是激动
不仅是疲于奔命
还有温情

谢谢那些关心小宝贝
关心我这个兄弟
关心我这一家的银

你们的祝福
我很享受
很感激
很叫我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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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浙大?煤校!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25 21:45:46

看着杭杭安静的睡着了
小天使紧锁眉头
我自言自语:
杭杭,以后好好学习,即使考不上清华,也要考上浙大。
俺不,俺要上煤校!

AL: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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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底今日揭晓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20 08:16:27

你个小兔崽子,害得老子被电话短信轰炸N天,终于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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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2]:华彩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18 20:27:23

今天读法制史,讲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确立的时候,提及“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感受故事情节曲折精彩的同时,也深深为美国开国时期江湖大佬们的法治素养感叹。

第一、这事可是发生在两百年前啊,两百年前是什么概念呢?我们大清国还处于天朝的文字狱呢。

第二、两百年了,我们变法、革命、改革,能用的民族复兴手段都用了,结果怎么样呢?

第三、我们没有法治,这是几千年封建文化形成的“酱缸文化”(柏杨曰),因此,制度逼着我们都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只会选择结党营私的手段打击报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办事总是讲“关系”,老外来中国必须先了解“关系”含义的原因。

ps:下文来自百度知道,开题便错了,美国独立战争是8年(1775-1783),跟我们八年抗战一样,而且都是胜利后成立了共和国,但是为什么共和国的实质和命运都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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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六年的反对英国的独立战争,美国终于在1783年赢得了独立。但美利坚共和国的正式建立却是在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被各州批准以后。1789年4月,联邦政府成立,独立战争领导人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被推选为第一任美国总统。建国后不久美国国内就因利益不同和政见分歧,出现了联邦党(federalists)与反联邦党(antifederalist)的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s)两大阵营。大体而言,联邦党人主张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反对法国大革命,而民主共和党人则主张维护各州的自主地位,对外同情法国大革命。美国宪法虽然将联邦权限明文列举于宪法,并将未列举的剩余权力则归属于各州,但是由于美国宪法相当简练,解释的弹性很大,因此谁拥有对宪法的解释权,谁就可以在政治斗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的政党和选举政治还不成熟,总统和副总统混在一起选举,得选举人票最多的为总统,其次为副总统。于是,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JohnAdams)继乔治·华盛顿之后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而民主共和党人托马斯·杰弗逊(ThomasJefferson)则成为他的副总统。在其第一届任期即将期满的1800年7月,亚当斯任命他的联邦党人朋友约翰·马歇尔(JohnMarshall)为国务卿,协助他竞选连任

在1800年美国的总统选举中,亚当斯只得了65张选举人票,而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杰弗逊和艾伦·伯尔(AronBurr),却各得了73张选举人票。根据当时的规定,由各州在众议院以州为单位(一票),投票选择杰弗逊和伯尔两人中的一位为总统另一位为副总统。由于联邦党人宁可把票投给腐败无能的政客伯尔,也不愿选择在他们看来支持法国大革命的"危险的激进派"。于是,杰弗逊只得了18个州中8票,未能超过半数。在一个星期内,众议院一共进行了35次无记名投票,结果都是如此。这时,联邦党人的领导人、杰弗逊的政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督促他所能影响的联邦党人,让他们控制的几各州投了空白票,从而使杰弗逊以微弱多数当选。因为在汉密尔顿看来,杰弗逊至少是正人君子,而伯尔则是没有原则性的投机政客。这时已是1801年2月17日,离总统总统就职只剩下了两周。

在同时举行的国会选举中,联邦党也遭受重大的失败。这样,他们不但失去了总统的宝座,同时也失去了国会的控制权,于是,联邦党人就把希望寄托于联邦司法部门,借以维持他们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乘着新总统上台和新国会召开之前,国会中的联邦党人在1801年2月13日通过了《1801年司法条例》(TheJudiciaryAct),增设了5个联邦地区法院和3个联邦巡回法院,由此增加16个联邦法官的职位。1801年2月27月,国会又通过一项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theDistrictofColumbiaOrganicAct),授权总统可以任命特区内共42名任期5年的治安法官(JusticesofPeace)。这样一来,亚当斯就可以在新总统上台之前,任命他的联邦党人来可担任这58新增的法官职位。为此,亚当斯忙乎了半个月,直到卸任前一天(1801年3月3日)午夜才结束所有58个法官的任命程序,与此同时,国务卿马歇尔则在所有"星夜法官"的委任状(commission)上盖上国玺。人们因此把这批法官称为"星夜法官"(midnightjudges)。

在此之前的1801年1月20日,亚当斯总统还作出了惊人的举动,任命国务卿马歇尔担任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1月27日,经参议院同意后,马歇尔于2月4日正式到职赴任。但是,马歇尔此时并末辞去国务卿的职务,只是不支领国务卿的俸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01年3月3日亚当斯总统任期届满为止。为当时正是新旧总统交接的之际,马歇尔一面要向新国务卿交接,一面又要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主持新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忙得晕头转向,竟然来不及把由他亲自盖章的17份委任状送到所委任的"星夜法官"之手。

新总统杰弗逊对联邦党人的这些阴谋诡计深恶痛觉。他在1801年3月4日上任后,得知有17份治安法官的委任状仍滞留在国务院,便立即指他示他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son)扣发这些委任状,并示意麦迪逊将这些委任状"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掉"。接着,民主共和党人控制的新国会通过新的立法,在1802年3月8日废除了《司法条例》,进而也就砸了21个联邦法院"星夜法官"的饭碗。不过,新国会没有撤销有关治安法官的《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为了防止被免职的"星夜法官"向最高法院控告新国会的作法,新国会还进一步以重新安排最高法院开庭日期的办法,暂时关闭了最高法院,改一年两次开庭为一次开庭,从而使最高法院在1801年12月-1803年2月关闭了
长达14个月之久。当最高法院再次开庭时,已经是1803年2月了。

但这一作法仍不能阻止联邦党人利用最高法院对民主共和党人进行反击。最高法院刚开庭,未拿到委任状的治安法官威廉·马伯里(WilliamMarbury)与另外三个同样情形的"星夜法官"便跑到最高法院起诉麦迪逊,要最高法院下状纸(writofmandamus)命令麦迪逊交出委任状,以便走马上任。他们起诉的根据是《1789年司法条例》(JudiciaryActof1789)第13条的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在法律原则和习惯所容许的范围内,有权向联邦政府现职官员下达命令,命其履行其法定义务"。这正是马歇尔求之不得的机会,他立即受理了此案。这就是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不过,如何处理这个案子,对马歇尔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果他支持马伯里,下令麦迪逊发出委任状,麦迪逊极可能拒绝执行,而法院并没有任何手段来执行这一判决。如果他不支持马伯里,这无疑是向世人表明联邦党人已向民主共和党人屈服。在冥思苦想之后,马歇尔和他的最高法院的伙伴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经过一番精心准备,1803年2月24日,马歇尔宣布了最高法院的判决,马歇尔后来把它称为"其法官生涯中最明智的决定"。在代表最高法院宣读判词时,马歇尔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

第一,申诉人马伯里是否有权得到他所要求的委任状?

第二,如果他有这个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政府是否应该为他提供补救的办法?

第三,如果政府应该为申诉人提供补救的办法,是否是该由最高法院来下达强制执行令,要麦迪逊将委任状派发给马伯里?

马歇尔明确表示,对第一个问题:"本院认为,委任状一经总统签署,任命即为作出;一、经国务卿加盖合众国国玺,委任状即为完成"。"既然马伯里先生的委任状已由总统签署,并且由国务卿加盖了国玺,那么,他就已经被任命了;因为创设该职位的法律赋予该官员任职5年,不受行政机关干预的权利,所以,这项任命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赋予该官员各项法律上的权利,这些权利受他的国家的法律的保护。""因此,拒发他的委任状,在本法院看来,不是法律所授权的行为,而是侵犯了所赋予的法律权利。"

对第二个问题,马歇尔的回答也是肯定的。他论证说:"每个人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要求法律的保护。政府的一个首要责任就是提供这种保护。合众国政府被宣称为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如果它的法律对于侵犯所赋予的法律权利不提供补救,它当然就不值得这个高尚的称号。"他甚至上纲上线地说:"如果要去除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这个耻辱,就必须从本案的特殊性上做起。""因此,我们有责任查明:在我们的社会是否有人免于法律调查,或者受伤害一方被拒绝给予法律补救。"也就是说,国务卿麦迪逊不得剥夺马伯里既得的权利,法院有责任帮助马伯里从麦迪逊那里获得委任状。

话到这里,人们自然会认为马歇尔会立即对麦迪逊下达执行令,以便让联邦党人皆大欢喜。但出人意料的是,马歇尔没有这样作,而且,他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他看来,虽然联邦法院有权对行政官员发出执行令,但在马伯里这一案件中,这并不是联邦最高法院的责任,因此它无权命令麦迪逊发出委任状,也就是说,马伯里告错了地方。他的论证是这样的:最高法院是否有权发出执行令取决于它所管辖的范围。根据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涉及大使、公使、领事等外国使节或州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子时,最高法院才有初审权(originaljurisdiction)。而马伯里即非外国使节也不是州政府的代表,因此最高法院对他的案子并无初审管辖权。同时,在联邦宪
法规定的最高法院的固有权限方面,也没有把向行政官员下达执行令包括在内。显然,马伯里起诉麦迪逊所依据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条与宪法存在冲突。据此,马歇尔把问题一下子跳到了国会法律的合法性上。在他看来,真正的问题是最高法院究竟是应遵从《司法条例》第13条,还是遵从《联邦相符》来作出裁定?

这一部分的阐述遂成了这个判决的根本和主体,也成为美国宪政史的华彩篇章。马歇尔指出,国会通过的《司法条例》在规定最高法院有权向政府官员发出状纸时,它实际上把联邦宪法所规定的原始司法权扩大了。如果最高法院执行了《1789年司法条例》,就等于最高法院承认国会可以扩大宪法明确授予它的权力。但事实却是,国会没有这个权力。因为宪法是人民制定的,制宪是人民"原始权利"的伟大运用,但这种权利的运用"不能也不应经常地反复",所以,宪法一旦制定,其基本原则也就确立起来,这些原则所产生的权威在制宪时就被认为拥有"超越一切的"(supreme)和"恒久的"(permanent)"的性质。

在给出这个前提后,马歇尔便提出,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宪法控制任何与其不符的立法还是立法机构可以通过一项普通法来改变宪法。在这两个选择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宪法或者是一项至高无上(superiorparamount)的、不能用普通方式改变的法律,或者是与普通立法一样,当立法机关愿意改变它他时就可以被改变。如果是前者,那么一项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便不是法律;如果是后者,那么成文宪法不过是人们的些荒唐的企图,用来限制一种本质上不可限制的权力〖指立法权〗"。

话说到这里,宪法的神圣性已呼之欲出。接着,马歇尔趁热打铁,抛出了他最后的撒手锏,明确提出如果法律和法律之间,以及立法机关的立法与宪法冲突时,最高法院必须就其中一个的合法性作出裁决,因为"判定什么是法律断然属于司法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因此,当宪法和一项普通法同时适用于某个案件,而且两者存在冲突,只能实行其中一个时,最高法院的决定当然已宪法为准。如果法官不承担起维护宪法的责任,就有违他尽职尽责的誓词,这"无异于犯罪"。出于这一责任,他宣布,"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也就是《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无效。

虽然马伯里的官运没能实现,但联邦党人与民主共和党人在司法领域中的较量可谓大获全胜。本来,在杰弗逊等民主共和党人已经明确表示即便最高法院下了执行令,他们也不会执行。并且打算以此为由,来弹劾马歇尔和他的四位联邦党人最高法院法官(当时的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清一色联邦党人)。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马歇尔来了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为马伯里正名争气的同时,却避开了民主共和党人所设的陷井,直接指向法律和宪法孰重孰轻这一根本问题,最终确立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虽然1787年的美国宪法和1789年的《司法条例》并没有对司法审查权有明确的阐述,更没有提到最高法院可以宣布国会、州议会或行政当局的行为违宪无效。但马歇尔的判决也非无源之水,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的根据。在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中,美国的宪法之父之一汉密尔顿强调:"解释法律乃是法院的正当和专有的职责。而宪法事实上是,也应被法官看作是根本大法。所有对宪法以及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的解释权应属于法院。如果两者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分歧,自以效力及作用较大之法为准。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在汉密尔顿看来,立法机关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这类限制须通过法院来执行,因而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文集》,392-93)在马歇尔的判决中,不难看出汉密尔顿的理论影子。不过,他虽然坚持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但并没有明说在联邦政府的三个部门中最高法院拥有最终和唯一的的宪法解释权,也没有强调最高法院的审查权比国会和总统可能拥有的权力更高。这可能是马歇尔的高明之处。他深知,国会的任何法律最终都会涉及到公民的权利,而只要是权利问题,就有极大可能会演变成为需要由法院来裁决的司法问题,这样一来,最高法院自然就拥有了事实上的最后宪法解释权。在当时,马歇尔的司法审查理论还看不出其深远的
影响,因为直到1857年斯科特案时,最高法院才第二次宣布另一项国会法律违宪。但是,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这是美国宪政历程上最有影响的一页,它为美国联邦司法部门配备了强大的永久性法律工具,建立起一道防止各级政府(立法和行政)侵害公民权利的法律屏障。这大概是马伯里、麦迪逊,甚至是马歇尔本人都始料未及的。

尽管如此,马歇尔的判决本身完全是出于党派斗争的需要。大多数学者甚至认为,马歇尔的判决实际上有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为马歇尔的判决的根据之一是最高法院对此案没有最初的管辖权,无权受理。这意味着它根本就不应该作出判决,而是把案子打到有管辖权的联邦地方法院。但他并没有这样作,而是一方面根据《司法条例》接受此案,另一方面又以它与宪法相冲突为由宣布它违宪。不过,马歇尔似乎可以辩解说,他接受此案时,并不知道它无权受理,无权受理只是在受理过程中获得的新认识的一个结果。

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党派斗争需要的这一判决,终于成为美国宪政历史的一个里程碑,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嘲讽。不过,人类历史有太多这样的例子,自私的动机成就了伟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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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字”摞一起念什么[zz]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13 21:48:15

三个金念鑫(xīn

 

 

三个水念淼(miǎo

 

 

三个火念焱(yàn

 

 

三个土念垚(yáo

 

 

 

三个牛念犇(bēn

 

 

三个手念掱(pá)

 

 

三个目念瞐(mò)

 

 

三个田念畾(lěi

 

 

三个马念骉(biāo

 

 

三个羊念羴(shān

 

 

三个犬念猋(biāo

 

 

三个鹿念麤(cū)

 

 

三个鱼念鱻(xiān

 

 

三个贝念赑(bì)

 

 

三个力念劦(lie

 

 

三个毛念毳(cuì)

 

 

三个耳念聶(niè)

 

 

三个车念轟(hōng

 

 

三个直念矗(chù)

 

 

三个龙念龘(tà、dá)

 

 

三个原念厵(yuán

 

 

三个雷念靐(bìng

 

 

三个飞念飝(fēi

 

 

三个刀念刕(lí)

 

 

三个又念叒(ruò)

 

 

三个士念壵(zhuàng

 

 

三个小念尛(mó)

 

 

三个子念孨(zhuǎn

 

 

三个止念歮(sè)

 

 

三个风念飍(xiū)

 

 

三个隼念雥(zá)

 

 

三个吉念嚞(zhé)

 

 

三个言念譶(tà)

 

 

三个舌念舙(qì)

 

 

三个香念馫(xīn

 

 

三个泉念灥(xún

 

 

三个心念惢(suǒ)

 

 

三个白念皛(xi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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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十一

松树高 发表于 2009-10-07 21:26:06

每年十一,那叫一个奔波。奔袭千里,探母访亲聚朋友,觥筹交错话离别,是每个十一的主旋律。今年的国庆不一般,两千岁的祖国变成六十岁了,我也体验了不一般的十一。


关键词一:温情
第一,丈母娘来了,我们也不能回家了,全力围观待产的AL。第二,表弟两口子从甬城来杭探亲,小住二日,小宅内其乐融融,温情无限;第三,接到贺电数个,或同学、或家人,那些同学,或初中、或高中,或在聚会中、或在计划聚会中,这表明,偶的人缘还算尚可,兄弟遍插茱萸的时候还记得缺少的数人中有偶。

 关键词二:结婚
大霏和姚姚终于结婚了,但是就是没有通知偶们两人。但是偶们还是知道了,偶们还是祝福一番。

关键词三:运动
56分40秒完成一万米,夜游老和山,发现一条新线路,不错,不错

关键词四:休闲
除了吃,就是睡。可是休息过来了。没看书、少上网、多看电视,心里就是有点愧疚,考试的事情有点泡汤,唉,储备体能面对十一后的生活和工作以及考试。节后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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